宋朝退休制度规定,文武官员年满70岁可以退休,待遇特别优厚,往往加衔晋级。一般官员退休,都可“升转一官”,意思是官员通过考核、资历、军功或皇帝特恩等方式,可获得一次官职晋升或调动。如不愿升官或转职,其亲属中以1-3名可得到较低官衔。高级官员更受尊祟,退休时凡带 平章事 (即宰相)职衔者,每遇朝会,适宜充任 中书门下 (也称中书,最高权力机构)上班,参议朝政。退休官员按品级高低,其子孙可以“ 荫补 ”(因祖先功勋而补官)一定的官职。为了安置退休官员,自 宋真宗 (998—1022年)时起,还特设祠禄官(又称宫观官),是宋代特有的虚衔制度,即让退休的高级官员去管理 道教宫观 ,以借其名义领取俸禄,故称之为“祠禄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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